最新资讯

十八大报告关于2012年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》

作者:langkeyu 时间:2012-11-21

 摘要:十八大报告中提出,“改革征地制度,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。”这是征地制度改革内容首次写进中共党代会报告。

  “农民的地被征走之后,农民得到的补偿总体上是不高的,农民失去了土地之后,如果没有别的劳动技能,单靠比较低的补偿,生活难以为继。”

  ———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

  南都讯 记者王卫国 彭美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,“改革征地制度,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。”这是征地制度改革内容首次写进中共党代会报告。

  在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下,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,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收归国有,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售卖。近年来,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,商品房用地价格不断攀升,而农民的征地补偿款提升速度远远没有获得相应的增长。

 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昨日指出,党代会报告首次出现“改革征地制度”的内容,显然是因为这些年我国在征地拆迁上出现了太多的问题,这个问题在所有的地方几乎都能找到。

  “农民的地被征走之后,农民得到的补偿总体上是不高的,农民失去了土地之后,如果没有别的劳动技能,单靠比较低的补偿,生活难以为继。”谢春涛认为,怎么样使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获得更多收益是今后政策要关注的问题,这个问题和失地农民的小康,以及有尊严的生活等命题都直接相关。从这点看,我国确实有必要对现行的土地拆迁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。

 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昨日分析指出,今后土地开发成果更多向农民倾斜,应该是整体农民,而不是单个的被征地农民,因为城市化征地不会平均分配在每一个人身上,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实施这些政策中被关注。

  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制订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》,根据此前透露的进展,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将有望提交明年的全国人大会议审议。
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